使用他人公章签合同可能导致多种法律后果。
首先,这可能构成无权代理。若借用人得到了对方认可,合同就会对其产生效力,由受让人负责;反之,若未获追认,关键就在于相对人是否为善意。若善意且无过失,合同有效,责任由被借用人承担,然后再找借用人要还钱;若非善意,合同无效,双方将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假如借用人的行为满足表见代理条件,即便没有签字,合同也仍然对被借用人生效,被借用人必须先负责,然后再找借用人要求赔偿。总的来说,责任如何分担取决于各种因素。
说白了就是,借别人的章去签合同,责任自己得先搞清楚。
首先,这个行为可能让你算是没权力随便签字,也就是我们说的无权代理。但如果人家后面说我认可这份合同,那就要受它的束缚,责任也就得由那个给你盖章的人来背。反之,假如人家不承认,这就看那个跟你打交道的人是不是真心信任你。如果是的话,那这份合同就是真的,责任还得是你来担,然后你可以找那个借你章的人要赔偿。但是,如果人家不相信你,那这份合同就是假的,你们两个都可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的行为让人家觉得你有足够的权利代表他们签字,那么就算他们不承认,这份合同也是有效的,你还是得承担责任,然后再去找那个借你章的人要赔偿。总的来说,责任到底谁来负,得看很多因素才能确定。
用别人公司章签合同,这事的责任分摊起来还真挺复杂的。咱们先说第一种情况,就是挪用公章签约这种事搞不好就会变成无权代理。要是人家当事人后面又承认了这个合同,那这个合同就得对当事人生效,扛事儿的也是当事人。可是要是当事人不认账?这时候就要看对方是不是真心实意的了。如果对方是真心的,而且也没犯什么错,那这个合同就算有效,当事人还是要负责的,但当事人可以找那个借他公章的人算账。但是如果对方不是真心的,那这个合同就无效,借公章的人和当事人都可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借公章的那个人在外面搞出了一种叫做“表见代理”的动作,哪怕当事人否认了,这个合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有效的,当事人需要承担责任之后才能找那个借公章的人报销。所以你看,要说谁承担主要责任,真的得看实际情况来看。
2024-11-06 20:47:34 回复
对于借用公章签署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其所涉及的情况往往非常复杂而难以厘清。
首先,关于借用人通过借用他人公司公章来签署合同的行为,这可能会引发无权代理的法律风险。倘若被借用公章者在事后予以认可、承认或者默认该合同的效力,那么这份合同就将对被借用公章者形成有效的拘束力,并且该责任应由被借用公章者自行承担;然而,若是被借用公章者对此予以明确否认并拒绝进行追认的话,那么我们需要分两种不同的情况来看待:
(1)对于有证据表明相对人属于“善意第三人”,即其在签署合同时并不知道对方未必有资质、权利或授权,且其在整个过程中也没有过失,那么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其责任仍然需要被借用公章者来承担,但在被借用公章者承担了相关责任之后,他可以要求借用人赔偿他因其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对于有证据表明相对人存在恶意或过失,如明知对方无实际授权却仍与其签署合同等情况,则这样的合同便是无效的,借用人与相对人都可能要按照彼此的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还有一种情形是,即便被借用公章者对此事予以否定,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信赖代理,那么这份合同依然能对被借用公章者产生法律效力,被借用公章者必须先承担起相关责任,然后再向借用人追讨赔偿。总而言之,对于此类复杂的法律纠纷,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地判断出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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