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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级有哪些

木*** 江苏-南通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4.11.02 23:49:14 462人阅读

医疗事故分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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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四级,伤害程度由轻到重分别为:一级造成重残或死;二级致中等残疾或器官受损严重;三级致轻度残疾或器官受损;四级则造成其他严重人身损伤。

2024-11-03 01: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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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台东县

我们说的这个医疗事故,就是看给你身体造成了多大伤害来分等级。最厉害的那一级,就是你直接挂掉了或者是重伤得很厉害那种;再来一档就是患者受到了中等程度的残疾,或者是器官组织受伤导致了严重的功能障碍;第三级,就是你只是轻度残疾,或者是器官组织受伤导致了一般的功能障碍;最后那一级,就是你虽然没死也没残,但是身体上还是受到了明显的伤害。

2024-11-03 01:0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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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澳门-花地玛堂区

简单说,医疗事故按照给病人带来的伤害程度可以分成四个等级。首先是最严重的一级医疗事故,这可是直接把病人搞得丢了性命或者变成了重度残疾。接下来是二级医疗事故,这个比第一种稍微轻点,虽然也是让病人受到了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受损导致的严重功能障碍。再往后走就是三级医疗事故,这个又比上一个要轻得多一些,只是让病人变成了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受伤导致的一般功能障碍。最后一个就是四级医疗事故,这个就比较轻微了,只是让病人遭受了明显的人身损害,但并没有达到前几个那么严重的地步。

2024-11-03 01:0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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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医疗事故按照其给病患个体带来的人身伤害程度,可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第一级别医疗事故的影响力最为严重,会直接导致病患的死亡或者重度残障;第二级别医疗事故则是致使病患受到中度残障程度或导致器官组织损伤使得严重功能受阻的情况发生;相对来说,第三级别医疗事故可能导致病患轻度残障,甚至是器官组织因损伤而引发一般性功能障碍;而在最后一个等级的医疗事故中,病患遭受的伤害主要表现为明显的人身损害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后果。

2024-11-02 23:56:0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戊等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章 第五十条)

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由这三个因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

精神损失,现在是在民法里有这个内容。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赔偿若干年。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第二十条 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2、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 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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