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咨询下离婚登记处看是否能补办或者出具证明文件。若不能补办,可考虑向法庭申诉以确认离婚协议效力。只要离婚确实发生过并且协议内容合规有效的话,即便原件遗失仍具法律效应。
2024-10-31 10:39:02 回复
话说你可以先给你们当初结婚登记的那家民政局打个电话问问看能不能把离婚证给补上或者给开个什么证明之类的?要是实在补不上了,那咱就只能去法院告他们,让他们审定下这个离婚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其实吧,只要真的是离过婚,而且离婚的时候签的协议也合法有效的话,就算那个证件丢了,也不会影响到它原本的法律效应
2024-10-31 08:57:11 回复
你得先去问下你之前办离婚证那地儿,问问他们能不能帮忙把离婚证给补回来或者开个什么证明给你。要是不能补的话,你还能去法院告他,让法官来判定这份离婚协议有没有效。通常情况下,只要你们真的离过婚了,而且离婚协议上的条款都是合法的,就算你把原件丢了,它还是有法律效应的。
2024-10-31 07:31:33 回复
解析:
您首先需要与负责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构取得联系并进行咨询,以了解是否有可能对已经失效或遗失的离婚证书进行补发或是开具相关证明文件。若是在无法弥补现有问题的情况下,您还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予以确认。通常而言,只要离婚事件确实发生过,并且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合法且具有约束力,即便原始的离婚证书已经遗失,也不会对其法律效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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