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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多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机关在法定条件与程序下,为公共利益或执行法律法规,可依法强拆房屋等建筑物;反之则为违法行政行为。
2024-10-31 09: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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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强制拆迁这事,它其实就是政府为了干点大事儿,比如为了公共利益,或者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非得拆房子或者其他建筑的时候,用的一种比较“硬气”的手段。但这可不是随便就能干的,得按照规矩来,就是得符合法律上定的那些条件和步骤。
要是都按规矩办事儿,那大家伙儿也能理解,毕竟是为了大局着想嘛。可要是有人不守规矩,不按法律说的来,那可就成违法的行为了,这就不好了,得有人管管才行。
2024-10-31 08:4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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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行为里常常包含强制拆迁。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达成,或者为了执行法律法规,在满足法定条件与程序时,就能依法对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不过要知道,要是这事不符合法定的条件与程序,那这强制拆迁就成了违法的行政行为。
2024-10-31 07:00: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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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强制拆迁在一般情形下归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当满足法定条件与遵循法定程序时,行政机关为达成公共利益之目的或者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法对房屋等建筑物施行强制拆除。反之,若未能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那么这种强制拆迁便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4-10-31 05:22: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