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当个人身份证遗失且进行补发后,原先那张已过有效期但仍未作废的身份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凡遭遇此种情形时,当事人务必尽早前往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挂失与备案,同时申请补办新证;如果当事人停留于户籍地范围之内,可以凭借居民户口簿的凭证前往当地公安机关递交挂失申请书以及办理补领手续;而针对那些居住地远离开户地的人员,则可选择在离自己最近的户籍派出所或办证服务中心提交挂失申请,并且只要符合异地受理条件,便可在相应的异地受理点完成补领手续。
然而,若当事人未能及时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挂失和补办新证,自己未尽到应有之责,那由于他们自身在管理方面的疏忽以及消极不作为,对于最终造成的损失结果将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甚至有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024-10-26 11:27:00 回复
咨询我
1.身份证在遗失之后进行补办,然而在原有效期限内的旧身份证仍然可以被他人拾获并使用。
2.当身份证不幸遗失时,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申请挂失和补发。如果身处户籍所在地,则可以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挂失并办理补发手续;若是已远离户籍地,也可以选择到最近的户籍派出所或办证大厅申请挂失,只要符合异地受理的条件,便能在受理点办理补发手续。若当事人未能及时挂失申报并补发新证,且未能履行其应有之义务,由于其失职及消极消极对待,对于损失后果所造成的最终结果具有一定过错风险,因此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
2024-10-26 09:27:30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当身份证不幸遗失且在有效期限内时,拾获者仍然有权使用该证件。
然而,若遇此情况,当事人务必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挂失申报和补发申请。在户籍所在地的公民,可以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挂失登记并办理补发手续;而身处外地的市民,则可选择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办证大厅进行挂失申报,若满足异地受理条件,亦可在相应的异地受理点办理补发手续。若当事人未能及时采取上述措施,即未履行其应有之义务,由于其疏于管理以及消极不作为,对于损失结果的最终形成负有一定程度的过失,因此有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2024-10-26 07:47: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