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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破产重组这段时间里,我们的合同执行过程大致上会遇到下面这些情况:首先就是像以前那样,咱们接着去做原来签好的那个合同,通常来说,这种做法都是比较有利于破产后的公司进行恢复和运转,而且只要公司没出啥大问题,还是有能力去完成这个合同的。其次就是先把合同停下来,等我们找到更好的重组方案或者跟合同另一方好好商量出一个新的执行方式再继续。最后有时候也得面临解约的情况,也许就是因为合同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或者说它妨碍了我们的破产重组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2024-10-21 14:20: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