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案件后,如果您仍对行政行为不满,可在得知此行为后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注意,特殊情况例外(如相关法规另有规定)。举例来说,若法条已有明确规定,应遵照执行。
如果你把案件给撤了,但是还是觉得那个行政处理不太行,那一般的情况下,你还能再找个地方说理,提交一份“行政复议”的申请。这个时间是从你知道这个行政处理开始算起,最多60天。不过,也有些特殊情况,就是法律上规定的申请时间可能会超过60天。如果某个法律或者法规对于某个特定的行政处理的复议申请时间有特别说明的话,那就得按照他们的规定来办。
要是你取消诉讼之后,还觉得那个部门的做法不对的话,那就赶紧在知道结果那天开始算,往后的60天内去申请行政复议。不过,你得留心看看,有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上规定的这个时间可能会超过60天。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某个特定的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期限有特别的规定,那么咱们就按照特别规定来办。
解析:
撤诉结案之后,若贵方仍然对于相关的行政作为持保留意见,一般来说可以在自了解到该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表。这里值得关注的是,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设定的申请期间可能会超出六十天的范围,这是例外。例如,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特定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时限有特殊的规定,那么就应当依照特别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