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之后,要是觉得给孩子的那点儿抚养费不够花了,是可以去法院上诉的!其实就是你觉得现在孩子的生活费不够用了,或者他/她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比如说生了病,上的学校学费涨价之类的,那就赶紧去找法院!到时候法院会看看孩子真正需要多少钱,然后还要看看你们做妈爸爸的经济状况怎么样,还有就是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等这些因素,最后再决定要不要加抚养费,以及加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之后,协议中规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若无法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或者孩子的生活状况出现了较为显著的变化,诸如疾病恶化、教育成本加高等,那么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即有权力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判决对方增加应付的抚养费。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将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家长双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本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与评估,然后再决定是否调整原本所定的抚养费标准,并确定调整的具体金额。
2024-10-19 18:16:0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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