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的房子在结婚后要是因为拆掉了然后得到了赔偿款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你自己个人的钱财。不过,如果这个赔偿里面还包含了因为你们是夫妻俩,或者家里有几口人这样的原因给你多补的那一部分,那这笔钱就有可能被认为是你和另一半共有的。
说到这个问题,我们要明白婚前财产要是结婚后拆掉了得到的赔偿,大部分还是归原来那个人所有,就像是把婚前财产给变成另一种东西似的。但是,不排除有些情况下,因为结了婚或是家里有人多之类的原因,拿到的赔偿里还有一些是额外算给你的,这种情况的话,这些钱就有可能被认为是你们两个人共有的。
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婚前财产遭遇拆迁而得到的相关赔偿或补偿金,通常仍然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富的变相形式。
然而,若在此过程当中,政府或者相关机构发放的拆迁补偿款内包含了因为夫妇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及家庭中所涉及到的人数增加等多项因素所提供的额外补偿部分,那么这部分款项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