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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如遇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时,购房者有权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促使其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妥善整改;若该房屋的质量瑕疵无法得到有效的修复或者经过修复后仍旧未能达到双方所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此时,作为购房者,您享有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并可以进一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10-12 11:4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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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品房出现的质量问题,作为购房者,您可优先选择与开发商进行积极协商,促使其在期限内完成有效整改;如果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无法通过维修得以修复或者经过维修后仍然未能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您有权依法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损失补偿。
2024-10-12 11:0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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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进行积极磋商,并提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及时整改的要求;若发现房屋质量缺陷无法修复或者虽经过维修但仍然无法满足先前签订的质量协议中的标准,购房者有权要求中止履行有关房屋销售的相关合约条款,同时向开发商提出索赔,以补偿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2024-10-12 10:35: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