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实际面积低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范围之内时,买受方有权利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若实际面积高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但仍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则可根据面积误差比例与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进行差额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商品房面积不足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之时,购买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并要求卖家全额退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反之,若未超出总建筑面积的3%,则可以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结合与卖家签订的买卖契约中的相应定价,由卖家进行相应的价款差额返还。
2024-10-11 16:04:51 回复专业解答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专业解答当房产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不超过房价款的3%时,应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若差异超过3%且约定面积大于实测面积,买方有权选择解约,卖方需退还款项及利息;或选择继续履约,根据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调整补足、承担、返还或双倍返还的责任。
专业解答若实际测量面积与销售合同中规定的面积存在超出约定误差的差异,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调整,即多退少补。若房屋面积超出原协议且购房者同意支付额外费用,双方可协商解决;如购房者拒绝支付,卖方需退还全款并赔偿利息及损失。若面积减少在合理范围内,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房款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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