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逾期交付问题之处理方法:购房者应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催告权,明确告知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其尽快交付房产,同时针对逾期交付导致的经济损失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在催告期限结束后的连续三个月内,若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付房产且无法提供合法、合理的解释和理由,则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该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其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房屋逾期交付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法:房屋购买人理应积极履行督促告知之职责,即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迅速交付住房之请求,同时主张对于超过约定交房期限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在经合法催告之后,若未能在未来三个月内成功收到住房,并且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也无法给出合法合理之解释,则购买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房款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4-10-11 09:56:3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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