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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开发商违约纠纷律师的途径

刘* 云南-丽江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05 16:57:10 494人阅读

寻找开发商违约纠纷律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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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作为购房者,您拥有以下几种权利供您选择:首先是法定的解除权,即您有权在认真考虑后,决定是否取消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并要求开发商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其次,如果您希望保留合同的有效性并且不愿意行使解除权,那么您有权利依据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文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有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以此来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若开发商故意拒绝对已成立的购房合同进行义务履行,那么您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10-05 18: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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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房产购买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赔偿金。然而,如果购房者在开发商违约后未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便可依据房地产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期能敦促开发商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而若开发商拒绝对该合同履行继续负责,购房者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对账单归档实施强制执行。

2024-10-05 18:3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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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履行所签订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约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支付违约赔偿金以弥补其遭受的实际损失。若买受人对解除合约这一权利持保留态度,则可依据房地产交易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向有关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敦促开发商继续严格履行原有的合同义务。倘若开发商毫不动摇地拒绝履约,那么买受人便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执行。

2024-10-05 17:09:2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逾期交房违约金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问题解答如下,逾期交房应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面对逾期交房纠纷,购房者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首先,购房者应对开发商进行催告,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交房;如果开发商还不能交付,则可以据此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购房者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合同,但必须满足法定要件,即在第一次催促开发商交房时起,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就有要求退房的权利。这个合理期限是多久,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也有规定,即经过催告的期限。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款明确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次,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返还您已交付的购房价款并赔偿您由此遭受的损失。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鉴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其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具体包括:购房款;因签署买卖合同实际支出的费用,如印花税等;从您交房款之日起到返还房款时止,按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由于您与开发商在房屋预售合同上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其理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常见的逾期交房纠纷有以下五种情形:(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而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情形。(二)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入住,是指购房者在收房时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认为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装修标准,从而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房的情形。(三)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是指开发商因购房者不向其交纳由其代收代缴的房屋公共管理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代办费等费用,而拒绝在约定的交房时间让购房者入住的情形。(四)开发商“一房二卖”,是指开发商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房者签到房屋买卖合同,致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情形(五)开发商工作失误,是指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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