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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就是公安局和检察院对付他们正在处理的案子里的那些坏家伙或者还没查明是否真的是罪犯的嫌疑人们的,这可是个暂时把人家的人身自由给剥夺掉的严厉手段。但是,跟它不同的是,逮捕这个事那就得是检察院或者法院同意了,然后由公安局来做的事儿,主要目的是为了对付那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有罪,可能会被判刑,那么这种逮捕就可以长时间地把他们关起来了。
至于说拘留,时间比较短暂,一般不会超过37天,但逮捕之后的看押时间可就长得多了。再说说拘留,它需要的证据没那么严格,而逮捕的话,可是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能行事的~
2024-09-29 12: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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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刑事拘留,就是公安局和检察院这俩部门,在调查案子的时候,如果发现了什么紧急情况,就会把那些正在做坏事或者很可疑的人先关起来,不让他们乱跑。这个拘留,就是个暂时性的措施,让他们不能随便走动而已。但是逮捕就不一样,那可是检察院和法院批准过的,然后由公安局来执行,只有当我们找到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犯了罪,而且可能要被判徒刑以上的惩罚时,才会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拘留的话,时间比较短,一般不会超过37天;但逮捕之后,被捕的那个人就要在那里待上好久了。而且,拘留只需要有一些简单的证据就可以,不用特别充分;但逮捕的话,证据就得非常充分才行。
2024-09-29 11: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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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所谓刑事拘留,乃是指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案职务范围内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法定的紧急处理手段,用以暂时剥夺现行罪犯或者重大涉嫌罪嫌人员的人身自由权利。相较之下,逮捕则是由检察官、法官批准或者决定,再由公安机关实行的措施,旨在对具备充足罪证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长期的羁押控制。刑事拘留的时限较短,通常不会超过37个自然日;
然而,经逮捕判决后的羁押期往往会更为长久。并且,刑事拘留时对于罪证的要求相对较低,但逮捕则需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4-09-29 10:02: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