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住宅楼与安置房在性质上主要存在以下显著区别:
首先,土地取得途径有所不同。拆迁安置住房所用的土地通常是由国家划拨或者以极低价格进行出让,
然而,商业性住房开发公司则需要通过更高价格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来获取开发所需的土地资源;
其次,房屋权益地位各异。众多的安置住房并不享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在商品房市场中,业主购买房产后将拥有全面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
再次,工程品质相差甚远。在安置房的建造过程中,为了控制成本,利润率通常较低,因此,相对于商品房而言,安置房的工程质量可能会略逊一筹;
另外,交易时限也不尽相同。诸多的安置住房都可能附带有交易期限的限制条款,即规定了在一定期限内不可作为自由买卖的商品上市销售,相比之下,商业性的商品房则无此方面限制;
最后,交易行为限制存在差别。由于这些安置房屋的出售主要面向特定的拆迁安置人群,因此其交易行为不仅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也需遵循所在地区政府的相关地方行政政策。
2024-09-28 18:16:00 回复
咨询我
商品房与安置房之间主要存在着如下五点显著性的差别:
首先,从土地来源来看,拆迁安置房通常是由国家划拨或者以较低价格出让而来,
然而,商品房则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取得土地;
其次,在产权层次上,不少安置房并不具备完整的产权,仅持有部分房产所有权,而未必享有着全面的土地使用权限,相较之下,商品房则享有完备的产权以及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再者,因建筑利润空间所限,多数安置房在工程品质上可能略逊于商品房;
第四,诸多安置房均设置了交易时限,即明确规定在一定年限之内禁止上市进行出售,而商品房在此问题上并无特殊规定;
此外,由于安置对象限定为特定的搬迁户,因此此类房屋的销售行为不仅受到了法律法规的严格制约,同时也承受着来自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多重约束。
2024-09-28 18:10:51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商品房与安置房在几个重要因素上存在显著的差别:
首先,它们在土地来源上有所不同。拆迁安置房的用地来自于划拨或以低廉价格转让的方式取得,而商品房开发商则需要通过公开拍卖来获取土地使用权。
其次,在产权状况上,两者的差异也十分显著。许多安置房屋的所有者虽然对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但是并不一定伴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相较之下,商品房的业主们则享有全方位的产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第三,两类房地产在工程质量上也有所差距。由于安置房的建设往往涉及到较为有限的利润空间,因此其施工品质可能会略逊于商品房。
第四,在交易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也是区别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关键点之一。许多安置房均设置了一定年限的禁止销售期,这意味着在这个期限之内,此类物业无法进行市场流通。反观商品房交易并无此方面的限制。
最后,我们必须看到,安置房的交易还会受到诸多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政策的严格约束。而这正是与商品房销售条件上最为突出的区别所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024-09-28 17:55: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