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侵权领域,对于侵权行为所在地的认定主要是基于两个因素:其一为实际实施侵权行为的场所,即所谓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其二则是侵权后果产生的地点,即“侵权结果发生地”。具体而言,“侵权行为实施地”可以涵盖侵权行为的发起者使用的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所在的任何场地。而在“侵权结果发生地”中,既包含了遭受侵权行为影响的受害方的居住地,也包括了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结果发生的地点。
2024-09-28 17:22:01 回复
在网络侵权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侵权行为地的认定,法律法规规定为:侵权行为地应涵盖侵权行为实施的地点以及由此引发的侵权后果发生的地区。
其中,侵权行为实施地除了包含实际进行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或其他信息技术设备的所在地点外,还应考虑到是否与侵权结果发生地存在关联性;而侵权结果发生地则主要包括了受害方的居住地。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或者是否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的异议。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不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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