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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这事,主要就是看你心里咋想的,要是你特意地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还不肯还给人家的话那就犯法了。想要了解这个犯罪的话,首先得明白这就是一种蓄意的违法行为,而且必须是抱着贪图不属于自己的财务,比如说什么代为保管的别人的钱财、遗失的物品或是掩埋在地下的东西之类的玩意,然后把这些统统变成自己的,如果达到一定金额就算是构成这一罪名了。所以,犯罪的人都知道自己这样做会损害到别人对他财产的所有权,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干了。
2024-09-19 09: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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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其实就是那个故意把别人的东西偷偷拿走的罪行。啥叫偷偷拿走?就是说你明明知道这么做是不合法的,还要去干这个事情,甚至引起人家的钱财损失达到一定程度了,还是不肯归还给别人。这个罪名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嫌疑人必须是故意的,而且他们必须是想要把那些本来不是自己的东西弄到手,变成是自己私有的,这才叫做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你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让别人失去他们的财产,但是你还是要去做,这就叫做犯罪主观方面。
2024-09-19 09:0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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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中,首要的便是其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故意为之,且犯罪动机是意图非法地占据他人的财物。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或埋藏的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却又拒绝归还给受害者的违法行为。在这一过程中,犯罪分子在主观意识层面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造成侵害,但仍选择积极推动这一结果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9-19 07:07: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