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案件极有可能被判定为重大交通肇事罪,这是一种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类型,依据相关法制规定,此类公诉案件的审理须在案件受理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宣判,最晚也不能拖延到三个月之后。
另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民事赔偿问题,既可以单独进行诉讼寻求解决,也可选择与刑事诉讼同步推进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采用普通流程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案件,其审判期限应自案件立案之日算起,六个月之内必须完成并宣判。如果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周期的,应当经过该法院的院长许可,具体延长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倘若仍然需要再次延期,则须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若导致人员伤亡,便极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该类事件构成了公共侵害行为,依照现行法律,此类公诉案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依据法律相关精神,人民法院应对所有这类公诉案件予以迅速而全面的审理和判决,其受理相关案件的期限应为两个月以内,并且最晚必须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结果。对于涉及到的民事赔偿部分,理论上可选择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依照刑法典中的规定将之整合进刑事案件并合并审理的方式提出赔偿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法律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时,应该自立案之日开始,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对案子的审理和裁判工作,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则需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
另外,如果上述宽限期过后仍无法完成审理,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解析:
1、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案件,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诉案件。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针对这类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应自案件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审判,则至多允许延期三个月。
2、在处理民事赔偿方面,受损方有权选择单独提起诉讼,或者将其与刑事诉讼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应该在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整个审理过程。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需经法院院长批准并确认,最高延长时长可以达到六个月。
如若还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须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并由该院审批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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