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解析: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2、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022-05-07 09:50:32 回复
咨询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018-02-08 10:16:50 回复
咨询我
看到很多人都在咨询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首先看到一个人抢劫,在动手过程中被抓住,警察会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当拘留到了法定期限,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者批准逮捕,或者罪行轻微改成取保候审。
2018-02-08 10:08:50 回复
咨询我
除了变更强制措施还可能会解除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2020-09-22 10:29: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