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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暴力威胁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王* 广东-汕尾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9.07 17:54:18 310人阅读

恐吓暴力威胁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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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一下恐吓暴力威胁寻衅滋事这种犯罪的话,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有人为了找点乐子、发泄自己的情绪,或者就是觉得自己很厉害在那边欺负人,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也会找个理由去恐吓别人,如果做这些事情做得过分了,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了。比如说他们经常恐吓别人,让人家都变得神经兮兮的、甚至有些人都受不了选择自杀等等,这种情况就已经非常糟糕了;还有些人就是喜欢找麻烦,无缘无故就恐吓别人,结果搞得人家上班、在家、生活、创业、生意等等都受到很大的影响,那这种情况也是很严重的。

2024-09-07 18:2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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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遇到有人恐吓你,暴力威胁你,甚至还找茬儿闹事儿的话,那他们可能就犯了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的定义是这样:这些人就是为了找点刺激,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或者就是想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自己有多厉害,结果没事儿找事儿,恐吓别人,而且情节还特别恶劣。比如他们多次恐吓别人,导致别人都快精神崩溃,甚至自杀之类的大事情出现,又或者严重到让别人没法好好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等等。

2024-09-07 18:16: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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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恐吓暴力威胁及寻衅滋事犯罪之法定刑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行为者出于追求感官刺激性、宣泄负面情绪或者是逞强好胜等目的,无缘无故地制造事端,对他人进行恐吓,且情节恶劣;
其次,行为人实施了多次恐吓他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出现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对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干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9-07 18: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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