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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人犯了挪用资金罪,有好几次同样的行为总计到一起到底多少钱才会被警察抓?我们来看下这个小知识。首先得看他把这些钱是不是自己拿来花了,还是借给了别人?如果他拿了六万块钱,没用够三个月就换回来了;或者说他只拿了三万块,可是超过三个月都没还上;又或者虽然钱没那么多,但是同样的事情干了很多次,那都是可以报警让他去坐牢的。其实,多次挪用资金这个事很复杂,要看他到底挪过几次,每次挪走多少钱,多长时间没还,还有这些钱都用到哪里等等各种细节。所以,你看每次挪用的钱可能还不够单独拉出来判刑的,但是次数一多,反正是累计到了足够的数字,甚至都造成了很严重的问题的话,那警察肯定也是不会放过他的。
2024-09-03 16: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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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事儿。这个罪名比我们常听说的盗窃、抢劫之类的要厉害多了,它的立案标准是这样:把公司或单位的钱私自拿去自己花,或者借给别人,这种行为得达到6万块钱才算犯法,而且如果你在3个月内就还给人家了,那就不算犯罪;如果你只挪用了3万块,但是超过3个月没还的话,那也是犯罪;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你没有达到上面提到的金额,但是你多次挪用了公司或单位的钱,这也是犯罪的。所以,多次挪用资金这个问题可不是小事情,得看你总共挪用了多少次,每次挪用了多少钱,用这些钱做什么,用了多长时间等等。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可能每次挪用的钱都不够立案标准,但是加起来却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或者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这时候他们也会被警察抓走的。
2024-09-03 14:2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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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涉及多次挪用行为且总计数额较大时的立案标准如下:若该行为导致资金归属于个人私有或借予他人,涉案数额需达到了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并且在涉案金额未超过三个月期限内仍然未能归还;另外一种情形则是,尽管涉案金额低于前述标准,但是却出现了挪用资金行为多次发生的现象。对于这类复杂情况,必须要全面地考虑到挪用行为的次数、金额、持续时间以及具体用途等多方面因素。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即便每次挪用的金额并未达到单独立案的标准,然而当这些行为累积起来达到一定数额或者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时,同样会被视为犯罪行为而进行立案侦查和起诉。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2024-09-03 12:41: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