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里的员工也有可能会犯贪污罪,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其实,贪污罪的主角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里面,那些负责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他们就可以被称为国家工作人员了。那什么叫做“从事公务”?简单来说,就是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去完成各种任务。所以说,如果你在国有企业里干的活儿正好符合上面这些条件的话,那你可就要小心了,因为你很有可能就成为了贪污罪的主角。不过,如果你只是做些普通的劳动工作,没有权利去管理或者监督国有财产的话,那你基本上就不会成为贪污罪的主角。
2024-09-03 11:12:00 回复
其实国企里的员工也有可能会犯贪污罪,不过可不是都得背这个锅。因为贪污罪的主角儿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公务员,而不是国企里面所有的人。在国企里面,那些天天跑来跑去,代表着政府部门、国有公司、企业、学校等等地方,负责组织、领导、监管和管理这些事情的人才叫做国家公务员。当然,如果你在国企里做的活儿跟这些“公事”有关,那说明你也有可能会成为贪污罪的主角。但是,如果你只是做着普通的工人劳动,没有接触过国有资产的管理或者监督这些事儿,那就不用担心了,一般情况下你不会被认为是贪污罪的主角。
2024-09-03 09:24:10 回复
解析: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员工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成为贪污犯罪的主体,然而并非所有此类员工都会被认定为有罪。贪污罪的法律定义明确指出其犯罪主体为国家公职人员,而在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则被视为国家公职人员。此处所提到的“从事公务”,通常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和管理等职责。若国有企业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具备上述“公务”性质,便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然而,如果该员工仅从事普通的劳务性工作,并不涉及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或监督等职权,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并不会被判定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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