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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每周正常工作时长为四十个小时,且平均每周工作总计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须确保每名劳动者能够享有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若由于企业自身特殊生产方式所限而无法遵照上述标准制定工作及休息制度,那么必须在获得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许可后,才得以实施替代性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及休息方案。
2024-08-28 10: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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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每名劳动者的工作时长被限制在每周40小时内,并且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肆拾肆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每位劳动者在以下承诺的情况下获得至少每周一天的休息休假权利:即"每周至少休息1日"。对于因企业特殊生产特性而无法遵守这一工作时间制定的企业,在经过所在地省级劳动管理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得以执行其他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工作与假期安排策略。
2024-08-28 09:2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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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长上限为四十个小时,但是实际工作受制于公司业务需求、行业特殊性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平均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保障每名劳动者每周至少能享受一天的休息权,以满足个人生活与身体健康的需要。如果因为企业的特征或生产运营的原因而无法执行上述规定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申请并获得适当的许可,才可以采取其他非标准性的工作以及休息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024-08-28 09:03: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