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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一个月要紧吗?

潘** 天津-河北区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8.28 04:33:48 406人阅读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一个月要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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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亟需依法行事的行政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局等才具权限要求各大商业银行冻结特定账户及资金,自冻结之时起,法定最长冻结期限为六个自然月。若逾期未予处理或出现解冻情形,相应的冻结操作将会自动失效。实际上,冻结一旦到期,除非执法机构有明确指示其续行冻结,否则银行将立即执行解冻命令,绝不会花费任何多余的时间。对于银行而言,冻结客户资金的唯一合法原因仅限于接收到由法院、检察院等行政司法机关签发的法律文件。在此情况下,银行无权自行决定冻结客户的账户。另外,原有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只需向银行提交一份经县级以上执法机关盖章并由负责人签署确认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银行即会依照规定立即破除账户冻结状态。1、当您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时,可先于十五日之内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亦或是直接采取起诉手段并申请财产保全;2、实施财产保全所需提交的担保问题,依据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今常州市辖区内,财产保全手续需附带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具体详情请随时咨询案件审理法院。

2024-08-28 10:0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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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仅有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等法定执法机构具有对银行帐户进行冻结之权限。而冻结时长最长为六个月,如逾期未解除则将自动失效。在实践中,除了法定的冻结时限外,并不存在所谓的“解冻期”概念。当法定冻结期限已过,或者执法机构发出了解冻指令后,银行会立刻采取相应行动安排解冻事宜,无需额外等待时间。通常情况下,银行仅能按照法院、检察院及其他法定执法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来实施冻结措施。此外,原来作出冻结决定的执法机构必须向银行发送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及负责人签名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银行收到此通知书后便会立即开始着手解冻操作。1.您可考虑通过提交诉前保全请求,随后在15日内提请民事诉讼;或者径直启动诉讼程序,并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关于财产保全方面,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现今常州地区内部署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现金担保作为保证。具体的现金担保比例,建议向案件受理法院进行详细咨询。

2024-08-28 08: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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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照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仅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能够依法向商业银行提出对特定帐户进行冻结的请求。然而,帐户冻结的合法期限被设定为六个月,若截止日期已过,则该冻结状态将会自动解除。值得强调的是,并没有所谓的解冻期的概念存在,每当执法部门所指定的冻结期限一旦过期或者银行收到了关于冻结状况已经得到解除的正式通知之后,他们将会立即采取行动并解除相应的冻结措施,并非像你想象的那样需要等待某段时间。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对客户的资金进行冻结的唯一可能性就是接收到了来自法院、检察院或其它执法机关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但是,无论何时何地,银行都不能擅自决定对某个特定账户进行冻结。其次,原提请冻结的执法机关需要向银行提交带有县级以上执法机构公章以及相应责任人员亲笔签名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银行一经收到,就必须立即着手解除冻结措施。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您还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1.您可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于15日内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发起诉讼请求,同时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2.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您需向法院提交担保,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阶段在常州地区的财产保全操作实际上需要您提供定金作为担保,具体事宜您可向案件审结的相关法院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24-08-28 06:23:42 回复

解答如下,养老保险银行卡不可以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强制执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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