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内针对职务侵占罪所设立的数额衡量标准,通常参考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权威文件。
根据此解释,构成职务侵占罪所需具备的数额门槛已被划定,其较大起点为人民币六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者的起点则高至人民币一百万元。
然而,具体的刑罚裁量将依据侵占金额的多寡而有所差异。
在湖南省范围内,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界定,我们应主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本解释,对职务侵占罪设定的数额较大的起始点为人民币六万元整,而数额巨大的起始点则为人民币一百万元整。
至于具体的刑罚裁量,将根据侵占金额的多寡而有所差异。
解析:
在中国湖南省,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标准则通常参考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据这一权威规定,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其较低的起点为六万元人民币,而较高的起点则设定在了一百万元人民币。具体而言,针对不同的侵占金额,所应承担的刑罚也将因之而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对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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