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要是欠了债,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来决定谁该还钱:
首先,就像咱们平时过日子那样,夫妻两个一起签下的欠款,那就得一起还。比如说,家里买个电视机、给孩子交学费、孝敬老人这类的开销,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然后,如果你在结婚后,用自己的名字借了钱,但是这笔钱不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那么这笔钱基本上就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了,除非你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做生意或者是你和你老婆都同意的地方。
最后,如果你们夫妻俩在结婚时商量好,婚后赚的钱各管各的,那么你在外面欠的债,只要别人知道这个约定,就只能用你自己的那部分钱去还。
夫妻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主要体现在下面这几点:
第一就是,夫妻俩欠下的债得两个人一起还。比如说,他们为了家里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日常开销欠下的,比如买东西、付孩子学费、给老人们孝敬点钱啥的。再来,如果夫妻中的某一个是在婚姻还没结束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决定借的债,这个债本身肯定不是夫妻共同的债,但是,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个债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生计或是夫妻都同意过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还有最后一种情况是这样的,假如夫妻俩在婚姻上签过协议说婚内取得的收入或财产都归个人所有的话,如果这时候丈夫或妻子有一方向外借了债,只要对方知道这个约定,那么他(她)就要用自己手上的那部分财产来还这个债。
解析:
关于夫妻债务责任承担问题,其主要体现为如下几大关键点:首要之举是,夫妻双方应对共同生活中所产生的债务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如:为了维护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涵盖了购置生活必需品、支付孩子教育开支、负担年迈父母的供养等事项。
其次,若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未经家庭日常经济活动的授权以个人名义负债,且此债务又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从原则上来讲,这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再次,倘若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达成协议,明确规定这些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在此情况下,夫或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的债务,若相对人知晓该协议内容,则应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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