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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钱。?一般来说,如果你老公欠债了,这笔债最后被判定是要夫妻俩一起还的话,那法庭有可能就会把夫妻俩共有的那些东西卖掉用来还债。但是,如果能证明这笔债其实是你老公自己的责任,而且他在家里的那部分钱足够还上这笔债的话,通常是不会把所有的夫妻共有财产都拿来卖掉的。不过,这里面也有点门道,如果是你老公在和你结婚后,用自己的名字借了很多钱,这些钱不仅仅只是为了维持你们家的正常开销,那这些钱可就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但是,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其实是用在了你们夫妻两个人的生活上,或者是你们一起做生意赚的钱,又或者是你们两个人都同意借这笔钱的话,那这笔债还是得你们夫妻俩一起还。
2024-08-16 18: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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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是老公欠了债,这个债被看成是夫妻俩的事儿的话,那法院就有可能把你们家一起合有的财产给拿去还债。但是,只要能证明这笔债是老公自己欠的,而且家里这些合有的财产里头老公的那份已经足够还债了,那就不用担心整个房子都会被卖掉。
另外,如果在结婚这段时间内,夫妻中有一方就是用他自己的名字借钱,而且这次借的钱比成天过日子需要花的钱多好多,那这个钱也就不算夫妻俩的共同债务。可是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个钱是你俩一起生活要用的,或者是用在一块儿赚钱做生意上,或者就是你俩一起同意这么借的,那这个债还是要算作夫妻俩共同的。
2024-08-16 18:1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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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一般场景下,倘若丈夫所欠债务获得法律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履行债务缴付责任。
然而,若当事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此笔债项实质上应属丈夫个人债务,且该债务已由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丈夫的那部分资产顺利偿还,那么法院通常并不会将整个夫妻共有财产列入强制执行财产范围内。
另外,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了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则此类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则上述规定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16 16:21: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