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超越法定限速值达30%,通常会面临扣除相应分数的处罚措施。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例,针对搭载校车、中型及以上客货车或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情形,如果其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过程中,速度超出规定最高限速的20%以上,将被直接记入12分的处罚;而若其行驶速度未超过规定最高限速的20%,则只需要记为6分;
另外,除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之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如不幸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使时超速幅度超过20%但未达到50%,也将接受记为6分的惩罚。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超速30%的后果通常涉及积分扣除。具体的比率和对应积分要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1.对于驾驶学校车辆及中型或大型尤其以载客载货为主的机动车辆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面上行驶时超出规定速度值范围高达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情况,将被记录为12分;
2.若此类机动车在上述相同路段的行驶中,虽超速但未超出百分之二十的极限,将只被记录为6分;
3.对于驾驭校车、中型或大型特别是以载客或载货为主的机动车辆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以外的其他类型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面行驶时,如果其超过规定时速达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极限,也将会被记录为6分。
解析:
高速公路超速超过30%的情况下,通常会受到扣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高速公路超速30%的具体扣分标准可概述为以下三点: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过程中,驾驶校车、或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如果其行车速度超过规定标准的20%及以上,将会被记满1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过程中,驾驶校车、或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如果其行车速度未达规定标准的20%但超过5%,则将被记分为6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过程中,驾驶除校车、或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之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如果其行车速度超过规定标准的20%且不足50%,也将被记分为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