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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指出,未满14周岁的幼女乃是受刑法所严格保护的特定群体,任何个人如以暴力、强制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该类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都将被判定为犯有强奸罪。因此,即使某些男性尚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即未满14岁),他们对未满14周岁的女性实施不当行为,仍会被视为构成强奸罪。
2024-08-06 10: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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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对于尚未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国家刑法将她们纳入了受法律保护的范畴。任何试图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不当手段与这些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严重犯罪,即构成强奸罪。因此,即使是男性未满14周岁者,尽管他们在刑事责任年龄方面尚不足以承担刑事责任,但其所实施的此类行为仍将被判定为强奸罪。
2024-08-06 10:0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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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女性被视为刑法所保护的特殊群体,任何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与该类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强奸罪。因此,即使是男性不满14岁者,尽管在刑事责任年龄方面尚未达到应负刑事责任的标准,但他们的此类行为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4-08-06 08:20: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