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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城镇正式员工在工作期间,不论所在企业的属性为何、员工的家庭经济状况好坏、个人拥有房屋与否,均应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按时足额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若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注册亦或没有为其雇员开设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住房公积金的行政主管机构具备有权利要求其于限定日期内完成注册程序;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则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采取惩罚措施,同时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其履行职责义务。
2024-08-02 14:1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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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系强制性的义务交纳项目,所有在城镇地区就业的正式职员均需依照法规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缴交行为。无论职员所在单位的属性,家庭经济状况优劣及是否已经拥有房产,都需严格遵守法规要求进行公积金的妥善缴交。对于任何单位未能按照法规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初始登记或为其员工设立相应的公积金账户的行为,本地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有权下发期限整改通知,若仍未改进则可下达处罚指令,并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来实施强制措施。
2024-08-02 13:4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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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强调了这一制度为强制性的,所有在职的城镇职工,不论他们工作单位的性质是什么,家庭收入的高低以及是否已经拥有住房,均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依法按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倘若雇主未能遵守法规,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登记或者没有为它们所属的员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责令这些雇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以上手续。
如若过时未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024-08-02 13:16: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