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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售商品房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首先,商品房预售广告及相关宣传材料存在夸大甚至欺诈的可能性,开发商在与购买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曾承诺将在正式交付物业并办理入住手续之后的一段确定时间内为购房者代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然而在实际交房以后,却发现部分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没有按时为业主办理两证。其次,由于交易标的物尚未明确,购房者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再者,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可能存在诸多陷阱和猫腻,给购买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最后,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利用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了解不足以及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等因素,预售那些在产权上存在瑕疵的商品房,从而给购买者带来更大的风险。
2024-07-13 14: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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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预售商品房存在的潜在风险而言,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首先,由于商品房预售广告以及宣传材料可能存在夸大或者虚假成分,这就导致了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向业主承诺将在正式交付房屋并办理入住手续后数日后,代为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及土地所有权证书。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部分开发商并未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时为业主办理上述两证;其次,由于交易标的物的不确定性,使得购房者在购买时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再者,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往往存在诸多陷阱与猫腻,给购房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最后,一些开发商会利用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了解不足的弱点,预售那些在产权上存在瑕疵的商品房,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024-07-13 13:0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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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预售商品房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首先,在商品房预售环节中,开发商往往通过广告和宣传资料对项目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并造成利益损失。这种虚假宣传不仅具有欺诈性质,而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开发商也会承诺将在正式交付房屋并办理入住手续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所有权证。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开发商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的承诺,导致业主无法及时获得相关证件。其次,由于交易标的物尚未最终确定,购房者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存在诸多陷阱与猫腻,使得消费者难以准确理解其中条款,从而增加了购买风险。最后,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利用购房者信息不对称的劣势,预售那些在产权上存在瑕疵的商品房,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2024-07-13 13:0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