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对嫌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过程中,亲属通常情况下无法借助于任何方式与相关人员建立实质性的接触。然而,我们建议您,在面对此种情况时,您可考虑通过委托律师的渠道,以实现与被拘留人员之间的有效交流,并在最大程度上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作为侦查阶段的代表人,律师将能够为相应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和代理服务,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自身的法律地位及争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