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界定受贿犯罪案件的既遂标准时,实践中通常将其定义为受贿行为人已经实际地取得了贿赂,并且对与其职务或职能活动有关的行为或决策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既包含对于贿赂物品的实际占有和控制,也涵盖与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各种承诺或采取的行为息息相关。一旦行贿方交付了财物,而受贿方也明确的持有通过此种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意图,那么无论是否真正实现了谋求的利益,均可被视为构成受贿罪的既遂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