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 单位以侵占罪向法院自诉流程是怎样的

单位以侵占罪向法院自诉流程是怎样的

王** 福建-宁德 刑事自诉咨询 2024.07.06 16:41:00 470人阅读

单位以侵占罪向法院自诉流程是怎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宁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若贵司以涉嫌构成侵占罪为由对特定人员提出民事起诉,则其具体操作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贵司需要全面搜集并整理各项有效的证据,用以证实涉案人员确实存在恶意侵占公司财产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贵司应当认真撰写一份形式严谨且论述清晰和具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刑事自诉状;
再次,贵司应携带上述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精心准备的自诉状,前往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正式的诉讼申请;
最后,当法院收到贵司提交的自诉状之后,将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是否予以正式立案受理。如果法院最终决定立案处理,那么他们将会依法通知被告方,同时启动正式的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4-07-06 16:42: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自诉人向管辖提交刑事自诉状,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提交附带民事自诉状;人民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不撤回的,人民裁定不予受理。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相关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和具状时间;(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