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在此基础上,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应有十五日的期限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详细记录被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同时也需注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亦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据此,关于欠条纠纷的诉讼,法院下发传票的时间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然而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与法院工作效率的影响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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