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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处理涉及财产处置的诉讼案件时,首要任务便是对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调查核实,以准确地判断其偿还债务的实际能力。紧接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相关人员发出明确通知,并将工人薪资及社会保障支出置于优先级,予以妥善解决;随后则是支付各类应缴税款及利息。债权人必须在法律限定的时间内申报所持有的债权,法院将会安排专业的清算小组对此进行详细的审核。若最终结果显示公司的资产无法全额满足所有债务的清偿需求,那么便需要依据法定的优先次序,公正合理地进行债务分配。
最后,当整个清算过程圆满完成之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终止该项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024-07-04 08:4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