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山东济南发生的恶劣暴力行径,涉案人员中的企业经营者能否成功获得保释,主要是视乎他们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列出的取保候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依据该法律法规的第六十七条规定,如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并且并非累犯,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等情形下,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要由司法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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