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并非关押性质的强制性措施,相较之下,刑事拘留则属于具有拘禁性质的一种手段。若是在此期间被发现涉案人员存在企图逃避司法调查、破坏证据等违规行为,公安机构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将其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转换为更为严厉的刑事拘留。
然而,这一转化程序需经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后方能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应当作出逮捕决定。
专业解答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中,将其变更为逮捕的法律依据及条件是什么关于将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若被监视居住人员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擅自离开监视居住场所;进行阻碍或干扰证人的作证行为;故意毁损、篡改或捏造证据,以及与他人坦白或串通共谋;在未得到执法机构的特许情况下私自会见他人及通信联络;且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规则,情节严重者,可依法对其实施逮捕;如确需采取逮捕措施,则可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留。
专业解答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权力,法律明确表明这并非一种实际的关押措施。将嫌疑人送到看守所进行管束,这是羁押的形式,而监视居住则没有涉及看守所,因此也不计入羁押期限。被监视居住的人需要在自己的住所或指定的居所执行,没有固定住所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动,且住所会妨碍侦查的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律规章来办理。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在同一诉讼期间内不能同时执行。如果要将强制措施从取保候审转换为监视居住,通常需要先解除取保候审。这个决定通常是基于案情的发展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行为、危险性等因素做出的综合判断。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期满后转成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亲自签同意书,表明他知道并接受对人身自由的限制调整。这能保证他的知情权,让决策更透明,也能维护法律程序的正当和合规。当事人亲自签字是个关键步骤,能让程序更合法,也能让当事人更自主。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期满后,改为监视居住是一种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调整。这通常意味着案件调查在深入进行,司法机关需要加强对涉案人员的限制和监管。被影响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监视居住场所。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