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到强奸罪这一类案件通常难以采取撤诉途径进行处理。因为它属于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诉案件,当事人自行撤回起诉的行为并不能够导致案件被撤销。
然而,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亦或是经过特赦令而获得免除刑罚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出现时,则可以考虑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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