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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算寻衅滋事罪不

曾*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23 09:18:00 454人阅读

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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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下四种情况满足其中任一条件者,均可构成寻衅滋事罪名:其一,无缘无故地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且情节极其恶劣;其二,毫无顾忌地追赶、拦阻、谩骂或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至极;其三,强行索取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其四,在公共场合起哄喧哗,导致该公共场所秩序陷入极度混乱无序的状态。若无以上情形发生,则仅能归为寻衅滋事行为类别,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6-23 09: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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