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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绑架罪的既遂标准包括什么

韩**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16 08:49:00 419人阅读

对于绑架罪的既遂标准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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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绑架罪既遂状态的识别: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该罪名的客体要素:此种犯罪行为主要侵扰的乃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益等基本权利。
值得在此强调的是,本罪行为的侵害对象并非局限于特定人群,无论男女老少、婴儿孩童,只要其生命存在,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在实际案例中,受害者往往涉及到妇女、儿童、个体商贩、私营企业家或是大型公司、企业的关键人物等群体。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药物麻醉或其他非法手段来控制他人的行为。
再次,从主体角度分析,本罪的实施者应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行的实施者必须具有直接的故意心态,并且其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勒索他人财产,或者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要挟。当上述四个条件均得到满足时,我们便可以判定该绑架罪已实现既遂。所谓犯罪既遂,即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所有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4-06-16 08: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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