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适用法律框架内,公交司机会与公交运营企业共同承担起维护乘客权益的责任。消费者享有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他们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公交公司以及驾驶员作为服务提供方,便有责任和义务确保乘客得到妥善的、安全的运输服务,直至最终抵达目的地为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律师解析 在公交车上由于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受伤,应该由公交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律师解析 公交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的,一般由公交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赔偿责任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