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并未对取保候审申请次数作硬性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做法并非绝对的,具体情形仍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文进行判定。作为程序中强制手段之一,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由公诉方、公安机关以及法庭这三个关键环节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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