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经历了刑事拘留的程序之后,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犯罪嫌疑人必定会被判定有罪。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若侦查机构认定该嫌疑人并不符合犯罪的标准或者其行为尚不具备刑事追责的条件,他们有权撤回案件。当案件经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后,若检察机关同样认为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则可作出不起诉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4-06-09 10:0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