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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无论其所犯罪行为何种类型,均应负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群体,若其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人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或是犯下诸如强奸、抢劫、走私和贩卖毒品等重大刑事案件,亦须承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由此可见,倘若一名罪犯在实施贩卖毒品犯罪行为之时已经年满十六周岁,那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其必须为自身的非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4-06-07 16:2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