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问题并非包含于其中。"警察下班后,他们的职责是否也随之告终?"这是一个长久以来存在的富有争议性的议题。事实上,对于警察而言,并无明确的上班或下班之分,因为即便他们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但警察的责任却是永远都不会下班的。
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所设定的原则,一旦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内遭遇到了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状况,他们就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当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境地时,他们更应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救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