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符合任一下列情况之一时,无论所涉规定的时间段长短如何,均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但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的威胁;
其次,尽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期限届满,但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有必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那么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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