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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措施,其适用于待定罪名且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能够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者;
此外,对于患有重疾、怀有身孕或正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以及经认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可以依法采用此种方法进行监管。取保候审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即申请、审查、决定及执行。在此过程中,申请人主要由辩护律师或亲属担任,他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负责案件办理的执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为何需要对特定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原因论证。经过执法机构的严格审核之后,若发现申请理由充分且符合相关规定,便会做出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还需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6-04 13:4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