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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条例有哪些

李** 广西-北海 行政处罚咨询 2024.06.01 15:31:00 325人阅读

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条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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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管辖权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对于违法行为发生地位于县级以上地区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应由该行政区域的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构负责裁决。若遇管辖权争议的情况,则需依照规定,上报请求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来进行明确的指定管辖。
在实施方面:当涉及到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存在违法行为时,将不会施以行政处罚,而是要求其法定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青少年,如果他们同样存在违法行为,则会根据具体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此外,对于精神病患者在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的状态下所产生的违法行为,也将免于行政处罚,但必须要求其法定监护人严格监管并提供必要的治疗。
最后,对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状况正常期间所犯的违法行为,仍须按照法律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6-01 15:32:00 回复

你好,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一般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管辖  (1)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行政机关对该案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管辖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2.适用  (1)适用条件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行政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2)适用方式  不予处罚:①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②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③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④如违法行为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①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②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③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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