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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仲裁作为一沦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的法律途径,其适用法律即为《仲裁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仲裁程序的一裁终局原则,自仲裁裁决作出之时便已正式生效,具有普遍约束力以及强制执行力。因此,被申请人应自觉遵守之前约定的履行期限,在裁判文书载明的时间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履行法院的裁定结果。若裁决书中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则双方当事人均应积极主动地履行裁决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若一方当事人无视裁决结果,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若未能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024-06-01 11:33:00 回复